當公司資產面臨嚴重損害時,往往向法院申請企業(yè)減資,以緩解企業(yè)壓力。根據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想申請企業(yè)減資時,需要向法院提交減資協議,但在實踐中,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撰寫減資協議?那么,減資協議的模式是什么呢?下面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
一、減資協議模式
××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同意減少注冊資本、修改章程的決定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在 年 月 股東大會每天召開。會議由代表組成 %表決權的股東參加,代表 %通過表決權的股東,作出以下決議:
1、同意本次減資的總額為 全體股東采用同比例(非同比例)減資的方法。
??
2、本公司原有 股份,現在減少 股份,減資方式為 ,減資后剩余股份為 股份,占注冊資本 %;
3、股東減少注冊資本后,其最新股本結構如下:
出資額為 占注冊資本的萬股 %;
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體修改內容見“××或見“公司章程修正案”×年×月×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5、×× 公司股東會
股東蓋章的法人(包括其他組織):
自然人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二、公司注冊資金減資
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需明確一定的條件: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成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就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流程
股東大會作出減資的決議,并相應對章程進行修改,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同時,對于減資,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1、股東會決議,其內容大致有:
(1) 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2) 減資后的股東權益、債權人利益的安排。
(3)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 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2、公司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恕9緫斪宰龀鰷p資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辦理減資登記手續(xù)。自登記之日起,減資生效。
三、公司減資的程序是什么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②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2)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 通知或公告?zhèn)鶛嗳?。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鄂公網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