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東的變更對公司來說也是一個重大事件,所以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時非常重視和嚴格,這涉及到公司章程中法人股東的變更過程。我們都知道這個過程,那么公司章程中的規(guī)定是什么呢?會有所不同,所以讓我們一起理解吧!
一、公司股東變更流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收到,公司加蓋公章)應當注明具體的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原股東大會決議(包括:雙方轉讓、轉讓目標、金額、其他股東優(yōu)先轉讓權的行使,由股東蓋章或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投資者提交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轉讓出資的文件。
4、轉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
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大會決議(包括:新股東大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大會決議(包括:成立新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jīng)營管理機構,由發(fā)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二、公司股東去世怎么變更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無禁止性規(guī)定,自然就可以繼承股份,同時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有限公司的股東去世后,其繼承人可繼承股權,可憑死亡證明、公證繼承文書或者法律文書申請變更。變更股東的辦理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jīng)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二)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yè)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三)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fā)照窗口換發(fā)《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三、公司股東變更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jīng)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yè)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fā)照窗口換發(fā)《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fā)生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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