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人會對一些投資感興趣,但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在企業(yè)中,一旦沒有把握好,就可能面臨破產的可能。如果一個企業(yè)是在經營不下去,就必須要有一定的退回,因為如果申請破產,那么,破產清算一般要多久?接下來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帶您了解相關內容。
一、破產清算一般要多久
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還有清欠債權債務、安置員工、審計等等的時間,全部假設都進展順利的話,至少也要120天吧。這個時間是沒有一定的,但可確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
企業(yè)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并沒有規(guī)定,并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yè)破產的情況很復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xù)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說了。
而如果企業(yè)最終因為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核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所以說,如果企業(yè)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清算組
清算組,又稱“破產清算人”。破產宣告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并接管破產企業(yè),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的專門機構。在外國破產程序中,與清算組相對應的機關是破產管理人。
三、公司清算的條件是什么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四)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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