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yè)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那么,破產重整不用交社保嗎,接下來就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破產重整不用交社保嗎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用人單位是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定義務?!秳趧臃ā返诰耪碌谄呤l,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2、清算組接管公司。
3、公司財產分配。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4、清算終結,公司注銷。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怎么樣構成虛假破產罪?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構成虛假破產罪,即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yè)的破產制度和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是公司、企業(yè)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假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了虛假破產,嚴重損害了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利益;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破產企業(yè)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
《企業(yè)破產法》第四十四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guī)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fā)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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