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經營困難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股東大會可以決定解散,然后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因此,下一步,我們將向您介紹司法解散公司的程序及其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您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司法解散公司程序
公司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困難,繼續(xù)存在會給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其他方式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訴訟解散流程
解散公司訴訟的法律程序:
(一)不能同時提起解散公司訴訟與申請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請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股東可以請求法院保全公司財產或作相關證據保全。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三)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其他股東只能被列為第三人。
(四)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
(五)解散公司訴訟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如何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司解散
如下申請強制執(zhí)行公司解散:
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關法律規(guī)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民法典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公司持續(xù)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比例,持續(xù)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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