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場所,很多人都很困惑,法人和投資者之間的關系,一般來說,需要看具體情況,所以法人和投資者不能是同一個人嗎?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了解。
一、法人和投資者能不是同一個人嗎?
不一定。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是在股東選舉的董事中產生的。當股東選舉董事時,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或其他沒有實際投資的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投資者,這是完全可能的。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典規(guī)定:“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guī)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廠長、經理、董事長、董事長,這主要取決于如何規(guī)定法律或章程。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yè)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愿行使法人的權利。法定代表人負責組織和領導企業(yè)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yè),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二、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權利
1.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yè)法人參加民事活動;
2.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3.法定代表人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章程的規(guī)定,以公司名義所從事的行為,即視為公司行為,應當由公司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法人的類型
興悅達助力財稅提醒您,法人有以下類型:
1.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yè)法人等;
2.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3.特別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zhèn)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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