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社會上大多數商品都有商標標志。無論這些商標標志是否為我們所熟知和知名的商標品牌,只要商品出現(xiàn)問題,我們都可以根據商標起訴和保護我們的權利,但也有一些商品在沒有商標的情況下生產和銷售,那么商標注冊期間是否可以生產和銷售呢?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逐一回答。我希望它能幫助你。
一、商標注冊期間能否生產銷售?
產品可以在商標注冊期間生產和銷售。商標用于區(qū)分商品和服務提供商。商標不是“銷售許可證”,即使使用未注冊商標也可以銷售商品。
1、商標可以在注冊期間使用,但不受法律保護;
2、商標收到受理通知書后,可以在商標右上角標注“TM意思是作為商標使用;
3、商標正式發(fā)行后,可在商標右上角標注“R證明為注冊商標;
4、商標在正式發(fā)布前不能授權經營。
二、我想變更商標注冊人,請問變更商標注冊人需要多少費用
商標轉讓申請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為1000元人民幣。
三、注冊商標應提供的資料
1、以《個體營業(yè)執(zhí)照》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或以執(zhí)照上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負責人的身份證;
(2)營業(yè)執(zhí)照。
2、個人合伙可以以《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p>
(1)合伙人的身份證;
(2)營業(yè)執(zhí)照;
(3)合伙協(xié)議。
3、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簽約人身份證;
(2)承包合同。
4、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fā)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經營者的身份證;
(2)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fā)的登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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