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關于商業(yè)標志權利沖突問題,除了商標之外,識別性的商業(yè)標志還有商號、地理標志、域名等,盡管其識別對象有所不同,但由于這些標志都是由標志和識別對象的信息二者所構成,當標志相同時,識別對象不同的識別性商業(yè)標志之間也可能產(chǎn)生沖突,尤其是當識別對象的信息互相有一定交叉時,沖突更為嚴重。因此正確處理商業(yè)標志之間的權利沖突問題,同樣是商標法研究的重要內容,下面就和興悅達助力財稅一起來看看商標法的相關內容。
商業(yè)標志的種類及保護模式概述:
盡管各種商業(yè)標志在功能上具有極大的相似性,但由于識別對象的不同,這些商業(yè)標志在保護模式上存在著一些不同,甚至還具有非常大的差異。尤其是不同的商業(yè)標志的法律地位具有較大的不同,權利的法律性質和強度具有較大的不同。
商標及其保護模式:
商標無疑是商業(yè)標志中法律體系最為成熟、效力也最強的商業(yè)標志類型,它采用的保護模式是典型的設權模式,商標法賦予當事人以效力非常強大的商標權,并建立了一整套法律救濟體系維護這種權利。鑒于本書前面章節(jié)均屬于商標的法律保護模式,本書此處不贅。
地理標志及其保護模式:
地理標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又譯為地理標識、地理標記等,是用來表示產(chǎn)品或服務的地理來源的名稱、標記或符號。廣義的地理標志包括貨源標記(Indica-tions of Source)和原產(chǎn)地名稱(Appellations of Origin)。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曾指出:
除了外觀設計法之外,或許再也沒有哪種知識產(chǎn)權法會像地理標志領域那樣存在如此多樣的保護概念。這一點從“”地理標志"這一術語本身就能得到最好的體現(xiàn),它是一個相對較新且只是在最近的國際談判中才出現(xiàn)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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