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是什么,主要就是收入是含稅還是不含稅的呢?
印花稅,記載資金的賬簿不存在是否含稅的問題,就是按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金額之和計稅。
對于涉及銷售額的合同,看簽訂的合同是以含稅價格還是不含稅價格約定。由于現(xiàn)行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yīng)納稅額,對于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yīng)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也就是都應(yīng)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因此,在簽訂購銷合同、建安合同、租賃合同等涉及銷售額的合同時,都會面臨是按含稅價格(銷售方的銷售額)還是按不含稅價格進行約定的問題。
據(jù)此,如果簽訂簽訂購銷合同、建安合同、租賃合同等涉及銷售額的合同的雙方,是以不含稅價格約定的交易額,就按不含稅價格計算印花稅,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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