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未扣繳個稅是否會被追繳稅款?
我公司財務人員由于工作失誤未扣繳幾位銷售兼職人員今年 9 月傭金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請問我公司是否會被稅務機關(guān)追繳該未扣繳稅款?
解答: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 應收而不收稅款的, 由稅務機關(guān)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 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47 號) 第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 扣繳義務人違反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guī)定應扣未扣、 應收未收稅款的, 稅務機關(guān)除按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guān)規(guī)定對其給予處罰外, 應當責成扣繳義務人限期將應扣未扣、 應收未收的稅款補扣或補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行政機關(guān)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199 號) 第二條規(guī)定, 2001 年 5 月 1 日前, 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 適用修訂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簡稱《征管法》 ), 由扣繳義務人繳納應扣未扣稅款;2001年 5 月 1 日后, 對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 適用修訂后的《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47 號), 由稅務機關(guān)責成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追繳稅款, 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 貴公司不會被稅務機關(guān)追繳未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但稅務機關(guān)可以責成你公司向未扣稅人員追繳稅款, 或者限期將上述應扣未扣的稅款補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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