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稅匯算昨天正式開始。此時聊個稅正是時候,沒準就能幫到大家,文章也能多些贊。本文閱讀需要:初一的數(shù)學知識+一般成年人的耐心。
一、政策變化
比較舊個稅,新個稅主要發(fā)生以下變化:
一是實行年終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稅負更加公平;
二是新增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更加人性化;
三是個稅起征點調(diào)整為5000元且低稅率區(qū)間加寬,明顯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納稅負擔;
四是2019—2021年年終獎可以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但2022年起年終獎必須并入綜合所得。這個政策提供了個稅納稅籌劃空間。
二、計稅政策
1、綜合所得相關(guān)政策
根據(jù)主席令〔2018〕第9號文件規(guī)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yīng)納稅所得額。
居民個人年終匯算清繳時具體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額=年度工資薪金總額+年度勞務(wù)報酬收入額×(1-20%)+年度稿酬收入額×(1-20%)×70%+年度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額×(1-20%)-5000×12-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其他扣除
應(yīng)納稅額=綜合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2、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政策
根據(jù)財稅〔2018〕164號和國稅發(fā)〔2005〕9號文件規(guī)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每個納稅人只允許采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辦法,企業(yè)以各種名義發(fā)放的半年獎、季度獎、考勤獎等,一律計入當月工資,按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yīng)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3、綜合所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表
兩表放在一起便于比較。
重點:兩表同檔稅率的速算扣除數(shù),相去甚遠。如10%稅率,表一扣除2520元,表二扣除210元,有10余倍的差距。而且隨著稅率累進,差距不斷增大。這就是稅籌的空間。
三、配置測算
籌劃目的:是合理分配綜合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全年收入之間的比例,確保居民個人全年稅后收入最大化。
籌劃對象:全年應(yīng)納稅所得額C=綜合所得額A+全年一次性獎金B。
測算過程:
1、當0<C≤7.2萬元時,只要A≤3.6萬元且B≤3.6萬元,此時兩者都享受3%的稅率,稅后收入最大。
2、當7.2<C≤18萬元時,有兩種方案:
方案一:將年終獎固定為,3.6萬元?剩余計入綜合所得,適用10%稅率,即:
(C-3.6)×10%-0.252+3.6×3%=0.1C-0.504
方案二:將綜合所得固定為3.6萬元,剩余計入年終獎,適用10%稅率,即:
3.6×3%+(C-3.6)×10%-0.021=0.1C-0.273
計算分析得:方案一比方案二少納稅2310萬元。故選擇方案一,即年終獎固定為3.6萬元,剩余計入綜合所得,適用10%稅率。
3、當18<C≤28.8萬元時,有兩種方案:
方案一:將年終獎固定為3.6萬元,剩余計入綜合所得,適用20%稅率,即:
(C-3.6)×20%-1.692+3.6×3%=0.2C-2.304
方案二:將綜合所得固定為14.4萬元,剩余計入年終獎,適用10%稅率,即:
14.4×10%-0.252+(C-14.4)×10%-0.021=0.1C-0.273
計算分析得:當18<C≤20.31萬元,選擇方案一,年終獎固定為3.6萬元,剩余計入綜合所得,適用20%稅率。
當20.31<C≤28.8萬元,選擇方案二,綜合所得固定為144萬元,剩余計入年終獎,適用10%稅率。以下類推。測算結(jié)論如下表所示,這是最佳配置方案。
關(guān)注私信“方案”兩字,送您分行業(yè)稅籌方案。
近期熱文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