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注冊資金沒有全部繳納完,注銷公司的時候是否要補齊?這是會被經常提及的一個問題。比如說,我公司注冊資金500萬元是認繳的,公司要想注銷,股東必須補齊注冊資金嗎?這要分兩種情況進行分析——有對外欠債和無對外欠債。若是公司無對外欠債,公司就不會涉及債務償還問題,因此,股東也不需要把認繳的資金補齊到位,直接申請注銷公司就可以。
除了這個問題外,公司注銷的時候,還有一些點值得注意:
1.如果將要注銷的公司,在工商上、財務上都沒有問題,那么就可以走簡易注銷的方式。這種方式能夠節(jié)省大量的時間,以更快地速度完成注銷。
2.公司注銷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要設立清算組,而清算組在成立后10日內要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工商部門進行備案。公司完成清算后,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部門申請公司注銷登記辦理。
3.公司申請注銷必須要在拿到“清稅證明”后才能停止報稅,未拿到證明仍需繼續(xù)報稅。
4.公司申請公司注銷之日起30日內,要向原社保登記機構提交公司社保賬戶注銷相關材料信息,辦理公司社保賬戶注銷。
5.公司旗下含有分支機構的,應當先完成分支機構注銷,未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的總公司是無法申請公司注銷。
6.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需要在補辦營業(yè)執(zhí)照或是解除經營異常名錄后,才能申請辦理公司注銷。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lián)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lián)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鄂公網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