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yè)將設立分支機構。與總部相比,分公司更容易管理和運營,但如果你想設立分公司,你必須遵守規(guī)定,并且需要符合條件。那么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么呢?閱讀以下企業(yè)服務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后,將對您有所幫助。
一、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么?
1、公司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yè)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分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范圍。
2、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定必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其次,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記機關印章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此外,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書。最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承擔資產責任的,由總公司最終承擔。
二、成立公司資金怎樣取出來
注冊資金是在你公司全部注冊下來才可以拿出來,時間大約是30個工作日左右,但是不可以一次性拿出來,(這個是屬于抽逃注冊資金是違法的)
只要用于公司正常經營得話,隨時可以使用該資金,如沒有合適理由得話,大額點轉移會被限制,也可能會被工商部門定為抽逃資金,因此盡量不要大額的劃轉
1、注冊資金是公司股東向公司的投資款。
2、一定要注意,注冊資金可以取出來的前提是用于公司經營,股東不能取出注冊資金據為己有,或用于其他和公司經營無關的事項,否則就是抽逃資金的違法事項了。
3、注冊資金取出來,會計在賬面里會清晰的反應出來,不可以出現(xiàn)去向不明的取款。當然現(xiàn)實中,小額的注冊資金去向不明,在小企業(yè)中也非常常見。但大額比如上百萬或上千萬的資金,去向不明那可就是大麻煩了。
三、公司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公司成立的條件一般包括: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具備合法的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由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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