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公司遭受嚴重損失或公司資本過剩,可以通過減少公司資本來減少公司資本,從而實現(xiàn)公司的穩(wěn)定經營。那么,你知道公司減少資本后應該辦理什么登記嗎?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讓我們來看看,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減資后應該辦理什么登記?
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yè)變更登記(變更申報事項)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企業(yè)股東(發(fā)起人、出資人)》、合伙人、投資者出資信息表;
(三)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關于公司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決議或決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變更認繳注冊資本的,必須報批準,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
(7)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相關證明;
(8)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說明;
(九)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10)法律法規(guī)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由于當地辦事機構的要求不一致,具體內容以當地辦事機構的要求為準。
二、減資登報需要45天怎么算
通知了債權人才算完全和合規(guī),沒有通知就不算,登報公告并不能代替通知,會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補充賠償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一)公司依法減資的通知義務及公司減資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義務時的法律效力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公司法同時明確規(guī)定了公司減資的法定程序和限制,及公司債權人此時享有的相應權利救濟途徑。即,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上述直接通知義務系針對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的已知債權人,公告通知義務系針對公司做出減資決議時的未知債權人。公司減資未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喪失了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及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權利,此時公司的減資行為對該等債權人應不具有對抗效力。
(二)公司股東在公司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義務時承擔責任的依據及具體法律適用
1、在公司減資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的義務時,由于減資本身對該等債權人并不產生拘束力,公司股東仍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公司減資在實質上系公司股東會決議的結果,且公司減資的受益人系股東自身,因此,在公司減資未履行通知已知債權人的義務時,公司股東就其減資部分亦不能免除責任。
三、企業(yè)減資需要交稅嗎
企業(yè)減資是不需要交稅的。企業(yè)減資是和企業(yè)增加注冊資本相同的,需要首先在工商局進項企業(yè)注冊資本的變更,之后企業(yè)依照公司章程的約定,退回股東投入的實收資本的數額,企業(yè)若是只是減資,而沒有分紅等其他業(yè)務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交稅的,其分錄為,借:實收資本—XX股東,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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