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如果注冊資本不能滿足公司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可以增加注冊資本,而新資本一般由股東認繳。公司增資是公司為擴大經營規(guī)模而依法增加注冊資本的行為。公司增資可以籌集經營資金,減少股東收入分配,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那么,如果股東在增資時不愿意增加投資呢?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股東在增資時不愿意增加投資怎么辦?
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不愿意增加投資的,可以由其他股東認繳,也可以由其他投資者認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表決權】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持有的每股都有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通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一半以上。但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通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guī)定,增加注冊資本發(fā)行新股時,股東認繳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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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增資的優(yōu)點
(一)知識產權增資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為,遠優(yōu)于利用墊資、貸款等方式。而且知識產權在注冊資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二)企業(yè)的注冊資金提上來了,企業(yè)在項目投標時也獲得的更多的中標機會。
(三)利用知識產權增資,不僅體現了企業(yè)的形象和實力,而且也把企業(yè)的技術價值表現了出來,這樣就為企業(yè)引資、合作提供了幫助。
(四)通過知識產權增資的企業(yè)每年在工商年檢時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動資金。可以緩解新辦企業(yè)和要求增資擴股的企業(yè)注冊資金不足的困難。
三、增資驗資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章程中相關的記載都必須修改?!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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