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程序包括四個步驟:成立清算組、接管公司、制定清算計劃、分配公司財產和終止清算。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需要清算的,應當自解散原因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公司清算的類型包括普通清算、特殊清算和任意清算。
一、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應當自解散原因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組成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清算組接管公司。
3.公司財產分配。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計劃,并報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4.清算結束后,公司將被取消。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向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清算報告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變更清算組意味著什么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債權債務,處理公司剩余財產,待了結公司各種法律關系后,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使公司法人資格消滅的行為。公司清算的目的是保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其債權債務已全部由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續(xù)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不需要進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須依法清算,清算是公司終止的必經程序。
三、什么是特別清算
特別清算,是不能由企業(yè)自行組織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預,債權人參加并進行監(jiān)督的清算.一般僅指破產清算.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一)通知、公告?zhèn)鶛嗳?。清算組成立后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二)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三)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fā)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
(四)登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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