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欠款應當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法定時間內(nèi)申報,然后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權人因公司股東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要求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
一、公司清算欠款怎么辦?
公司清算債務的方式是債權人需要依法申報債權。公司興悅達助力財稅提醒,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chǎn)貶值、損失、損失或損失,債權人主張在損失范圍內(nèi)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東因缺乏履行義務而無法清算公司的主要財產(chǎn)、賬簿和重要文件。債權人聲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二、公司清算怎么做
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jīng)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nèi),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和財產(chǎn)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jié)束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和財產(chǎn)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nèi)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三、請求公司清算的條件
(1)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解散事由出現(xiàn);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規(guī)定期限內(nèi)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由此可見,我們要想對公司進行清算,就必須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否則公司就不具備解散的原由,就沒有資格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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