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生活中,不少的公司由于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公司的運營、資金周轉出現不少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公司都會依程序申請破產。那么,破產清算會計好干嗎?請繼續(xù)閱讀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大家仔細歸納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破產清算會計好干嗎
破產清算會計是財務會計的一個特殊分支。它是以現有的各種會計方法為基礎,以破產法律制度為依據,反映和監(jiān)督企業(yè)破產清算過程中的各種會計事項,對破產財產、破產債權、破產凈資產、破產損益等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一種程序和方法。由于破產清算會計原理與常規(guī)會計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產清算的會計核算方法必然與常規(guī)會計核算不同。至于一份工作好不好干,主要還是看個人,不用心干的話估計什么工作都不好干。
二、申請破產準備的材料
(一)書面破產申請;
(二)企業(yè)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三)企業(yè)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企業(yè)債權情況表、企業(yè)債務情況表、企業(yè)涉及的擔保情況;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yè)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三、破產管理人的職責
破產管理人有如下職責:
1.全面接管破產企業(yè)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就成為破產人,企業(yè)法人就淪為了清算法人,破產人所有的全部財產被作為概括執(zhí)行的客體,應全部移交破產管理人管理和處分。
2.保管和清理破產財產
接管破產財產后,破產管理人應當予以妥善保護和管理,防止破產財產遭受意外或人為的損失。
3.民事活動
破產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產管理人名義實施必要的以破產財產為標的民事活動的權利。一般來說,破產管理人可依法實施以下民事及其它活動:聘任必要的清算工作人員;參加訴訟、和解或仲裁;決定解除或繼續(xù)履行破產宣告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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