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公司因什么原因進行注銷,公司在注銷之前都必須要先進行清算,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等。因此接下來將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清算授權書是什么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清算授權書是什么
根據《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破產后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所以一些公司就會委托專業(yè)人士來做清算,就需要簽訂破產清算授權委托書,讓委托人代表公司行駛合法權益。
二、公司清算組織的產生。
1、會決議解散公司的清算組織。根據《公司法》第191條規(guī)定,公司在股東會決議解散的情況下,“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其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因此,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的情形下,清算組織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
2、命令公司解散的清算組織。根據《公司法》第192條規(guī)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yè)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因此,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情形下,清算組的組成人員不是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而是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并在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清算,以示政府對清算過程的參與與監(jiān)督。
三、企業(yè)清算財產分配順序
清算剩余財產分配是企業(yè)清償僨務后的剩余財產的分配原則,一般應按合同、章程的有關條款處理,充分體現(xiàn)公平、對待,照顧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項剩余財產的凈值,不論實物或現(xiàn)金,應按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規(guī)定分配。其中,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者外,按投資各方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優(yōu)先股股份面值對優(yōu)先股股東分配;優(yōu)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yōu)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yōu)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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