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都希望能把公司經營好,但現(xiàn)實總是殘酷的,不少公司總會因為各種原因使得公司無法繼續(xù)經營下去,只能解散公司、注銷登記。依法宣告破產的公司,需要由法院依照有關法律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那么有限公司清算程序債務誰來承擔?下文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債務誰來承擔?
依據(jù)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清算的三種情況
(一)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
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時,其原因往往多種多樣。比如營業(yè)期限已滿、股東數(shù)量減少不再滿足相關要求等。還有一種情況,投資者當初在創(chuàng)辦公司時,本身是為了達到一定目的和效果,當付諸實踐并且有所收獲后,便沒有必要繼續(xù)經營;或者付出的努力沒有得到回報,最終經營不善,雖然沒有達到破產的地步,但是始終沒有太多盈利,因此停止經營。可以說,一個公司若是長期業(yè)績不樂觀,如果找不到解決辦法,解散公司是避免更大損失的最好辦法。
不論是以上哪種原因,要停止經營,都需要經過股東會同意,也就是取得全體股東的一致意見,并且,最終應當出具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司宣布破產倒閉
公司破產是指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抵債,財務呈現(xiàn)負數(shù)值的情況。因此,企業(yè)破產一般需要達到兩個條件,即經營嚴重虧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簡單來說就是公司一直虧本而且最終沒錢還債。
企業(yè)如果發(fā)現(xiàn)自身已經到了破產的地步,首先要做的就是辦理破產申請。很多朋友一定感到疑惑,破產還需要申請?是的,你沒看錯。企業(yè)破產需要由人民法院來進行宣布,因此在這之前要向法院提交申請。同時,接下來的清算事宜也應當交由法院負責。
(三)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一般情況下,公司有違法行為或者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出現(xiàn)時,政府才會要求解散。常見的情形有:抽逃和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公司注冊時隱瞞相關信息,以及出租、偽造、出借營業(yè)執(zhí)照等,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時,常見的處理方法有:勒令關閉、停產、停辦,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
三、清算期間能否處置公司財產
公司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所公司清算期間,處置公司資產和清算有關的,可以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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