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公司破產的對于勞動者而言意味者失業(yè),所以公司破產后職工一般會關心自己的工資、社會保險等的待遇能不能實現(xiàn),還有勞動合同解除后的賠償問題。因此接下來將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關于企業(yè)破產清算期間找工作可以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企業(yè)破產清算期間找工作可以嗎
一般情況下來說是可以的。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封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放假不屬于提前解散,所以勞動合同不算終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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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清算的清償順序
公司清算中剩余財產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償順序配,應當遵循以下規(guī)則,即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這里所指的剩余財產,是指公司財產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未作清償?shù)牟坏梅峙洹?/p>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這是公司清算時,公司財產的法定清償程序,它是根據(jù)公司債務的性質,全面衡量其輕重而確定的,與一般的債務清償順序是不一樣的,應當重視其特點。
公司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財產作價和清算的依據(jù),債務清償,剩余財產分配等事項。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工作的開展、資產及負債情況、債務的處理、剩余財產的分配等。
三、清算組可以將公司資產直接處置嗎
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清算組是有權直接處置公司的資產償還債務的,但是不得損害公司或者債權人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的義務與責任】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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