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申請通過后,公司可以開始清算,因為員工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需要支付,大多數破產公司也需要償還債務,這些需要從清算財產中提取,那么破產清算財務檢查什么呢?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相關內容。
一、破產清算財務檢查什么?
一旦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會計人員必須結合破產清算的內容和特點進行真實的會計核算。其重點應集中在破產財產的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上。主要內容應包括:
1、接管破產企業(yè)移交的全部財產、賬簿等相關資料;
2、實施財產清查、清理,編制財產清查清單,調整會計賬務,編制財產清查資產負債表,過渡為資產清算負債表;
3、實施其債權、債務,依法收回企業(yè)債權,確認債權人債務;
4、破產財產的范圍和數額依法定義;
5、進行財產評估,確定其評估價值,并調整會計核算;
6、依法清算,編制相關清算資料,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確定破產財產處置原則;
7、依法清償財產變現債權,辦理財產移交手續(xù),處理善后工作。
二、企業(yè)強制清算程序
1、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單和財務賬冊,應在成立清算組之前。
2、確定清算組成員。在公司股東、高管人員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及財務賬冊憑證,具備清算的初步前提下,確定清算組成員。
3、清理財產、債權債務及相關事務。成立清算組后7日內,清算組應將公司清算司法介入、清算組組成等事項書面通知公司登記機關、稅務機關、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涉及國有資產的,還應當通知到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報告。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完畢,債務登記清楚和財產變價處理完以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并報人民法院確認。
三、清算組負責人一般是誰
1、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時也是公司股東的,或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則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2、如果該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東,則原則上不可以擔任清算組的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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