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在面臨破產資不抵債的時候會選擇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企業(yè)可能會借助這個機會重新站起來,那么破產重整有時間限制嗎?接下來將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關于破產重整有時間限制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破產重整有時間限制嗎
我國破產法并沒有對破產重整的時間作出規(guī)定。一般來說,重整的時間通過重整計劃確定。在重整過程中,破產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況下想法院提交申請延長重整時間。一般來說的重整時間是2到3年。
《破產法》第72條,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終止,為重整期間。
二、公司申請破產法人代表會不會坐牢
公司申請破產法定代表人不會坐牢的。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公司的全部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債務人可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在區(qū)工商部門登記的,應向區(qū)法院申請。公司破產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對破產負有責任的,在三年內不得再擔任公司高管。
三、公司破產去哪里申請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并且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企業(yè)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鶆杖瞬荒芮鍍數狡趥鶆眨瑐鶛嗳丝梢韵蛉嗣穹ㄔ禾岢鰧鶆杖诉M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yè)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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