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公司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權限很大,擁有很大的權利,同為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有沒有法人,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持有疑問,那么接下來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有限合伙企業(yè)有法人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有限合伙企業(yè)有法人嗎
合伙企業(yè)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樣的,它是沒有法定代表人的,但是它有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其職務相當于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合伙企業(yè)有自己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的表現有哪些
1、不當控制,又稱過度控制,指控股股東對公司的過度控制,主要發(fā)生在母、子公司之間。
2、資產和事務的混同。公司和股東的財務記錄、賬戶等沒有分開、股東隨意處分公司的財產、公司沒有遵守正常的設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員、共同的利潤分配政策等。
3、組織機構混同。
4、濫用公司形式。股東利用公司形態(tài)逃避合同義務或法律義務時,公司被作為股東逃避義務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義價值,因而公司的行為被視為股東的行為,股東即應對此承擔責任。
三、執(zhí)行董事必須是法人嗎
不一定,首先必須介紹公司組織架構,做一近似的類比:公司股東會相當于人大會議(權力機構),董事會相當于人大常委會(決策機構),董事長相當于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主任,法定代表人相當于國家主席。另:經理層相當于各級政府(執(zhí)行機構),監(jiān)事會相當于司法系統(tǒng)(監(jiān)督機構)。
一般的有限公司會成立董事會,同時設一個董事長;小公司由于股東較少,沒必要設立董事會,也就沒有董事長,只設執(zhí)行董事。因此,董事長與執(zhí)行董事不會在同一家公司出現。參考法條:《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執(zhí)行董事。參考法條:《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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