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業(yè)在注冊時都需要提交公司章程,這是注冊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步。因此,為了讓您詳細了解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模式的相關法律問題,以下將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內容,我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模型
第一章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規(guī)定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是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為人民和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促進國有資產的優(yōu)化配置,提高國有資產的經營效率,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保存和增值。
第二章 公司名稱及住所
第六條 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七條 公司住所:
郵政編碼:
第三章 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八條 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以上項目以公司登記機關批準為準)。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投資者名稱(股東)
第十條 投資者名稱:
住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六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時間
第十一條 股東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作價出資(非貨幣性財產) 萬元(注:如果沒有這個項目,請自行刪除),實收出資 一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 年 月日一次性足額繳納。
第七章 組織機構及其生成方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十二條 公司不設股東大會,投資者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任命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
第十三條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fā)行公司債券,必須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審查,報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其中 人員由投資者任命,人員由公司員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任(連任)。董事會有一名董事長和一名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投資者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zhí)行投資者的決定,并向投資者報告工作;
(二)審批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第十六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能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主持;副董事長或者不能履行職務的,由半數(shù)以上董事共同召集主持。
第十七條 一人一票表決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決議的一半以上的董事應當有效,并制定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十八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兼任總經理,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
第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由 由名監(jiān)事組成,其中 人員由投資者任命,人員由公司員工代表大會選舉。監(jiān)事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后,可連續(xù)任命(連續(xù)選舉)。監(jiān)事會主席由投資者指定為監(jiān)事會成員。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二十一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監(jiān)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提出罷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建議;
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擔任,任期為三年,投資者由董事會成員指定。
第二十六條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2)檢查董事會會議的實施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和勞動就業(yè)制度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制作。按時報送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將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金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50%的,不得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前一年的損失的,應當在按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前,用當年的利潤彌補損失。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投資者同意,也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何公積金。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公司職工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一條 公司決定工資、福利、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
第十章 解散公司的原因和清算方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長期,自《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第三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當在解散原因發(fā)生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投資者確定的人員組成。
二、公司章程有對外效力嗎
要看公司章程中的哪一部分,比如說公司章程中的股東和注冊資本是有對外效力的。至于對于股東間的約定等有關內容,只有對內效力。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以及第四十四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三、公司章程的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guī)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guī)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guī)則的書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鄂公網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