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條件是,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的獨立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結果是,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不是有限責任。接下來,公司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將向您介紹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和適用條件的法律知識。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及適用條件
從制度本身的角度來看,它是為公司幕后股東濫用權力損害債權人或社會公共利益而設定的。結合《公司法》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首先,公司股東應當有法律、章程禁止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規(guī)章的,對正常交易秩序有明顯危害,對誠實信用原則極具挑戰(zhàn)性;
其次,公司股東的行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結果;結果以“嚴重”、“嚴重”程序衡量標準為前提,需要結合股東主觀惡性行為、債權人損害后果等因素,使法官難以審理此類案件;
第三,行為與結果有因果關系,即股東行為與債權人受害結果有必然的因果關系,而不是偶然的;
最后,股東的過錯是故意的,過錯是行為人違法時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肮室馐侵感袨槿祟A見自己行為的結果,仍然希望自己發(fā)生或放手的心理狀態(tài)”。②就行為股東而言,主觀上是故意更切實際,以盈利為目的。
二、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條件
1、從主體條件看,公司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
公司設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獨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認的前提,各國公司法都對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公司享有獨立的人格規(guī)定一系列的條件,如要有獨立的財產,有章程,有組織機構和場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依法成立等。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條件,其設立就被認為無效,公司不能成立,股東也不會享有因公司人格獨立而產生的有限責任制度的保護,公司人格否認也就毫無意義。
2、股東行為時過錯為故意
過錯即行為人違法時的主觀心理狀態(tài),故意是指行為人預見自己行為的結果,仍然希望其發(fā)生或放任其發(fā)生的心理狀態(tài)。就行為股東而言,主觀上為故意更為切合實際,以獲利之結果出現(xiàn)為目的。
3、從行為方面來看,股東實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為
即股東的行為造成了公司徒有其表或資本不足。這些行為主要有兩種股東對公司的自損行為和公司資本不足。
4、結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認應當以債權人遭受損失為前提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是為了防止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侵害債權人利益而設,債權人只有在債權遭受損失即債權得不到實現(xiàn)時,才有權利要求法院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5、行為與結果有因果關系
即股東之行為與債權人受害結果之間有著必然的因果關系,而非偶然。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名詞解釋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指當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該股東即喪失依法享有的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而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責任追究制度。
但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并不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否認,相反其是公司法人制度的補充和升華。正是因為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證明并捍衛(wèi)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與正義。因為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當法人運用背離法律賦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義,而為他人控制和操縱,已不再具有獨立性質。法律將無視法人的獨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縱者的法律責任。
因此,這種法人人格否認所引起的從法人人格確認向法人人格否認的復歸并非是對整個法人制度的否認,恰恰相反是對法人人格的嚴格恪守。運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所否認的法人,實際上是一個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獨立性的法人空殼,所以該制度有效地維護了法人制度的健康發(fā)展,防止了法人制度的價值目標不致發(fā)生偏向和被異化。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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