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商標注冊申請必須要遵守法律規(guī)定的流程,必須要先進行商標查詢,然后在進行商標審查,審查過后還需要進行初審公告。因此接下來將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商標初審公告能使用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商標初審公告能使用嗎
商標初審公告能使用,但是沒有專用權(quán),別人也可以使用,公告結(jié)束之后,就完全是你的了。
二、什么是商標的初步審定公告
(一)商標局對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上停止第一次公告,叫初步審定公告。
?。ㄒ唬昂藴首怨妗笔侵附?jīng)過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nèi)無人提出異議、或者雖然有人提出異議但經(jīng)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的,國家商標局將核準注冊該商標的決定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并向注冊人頒發(fā)《商標注冊證》。
三、商標注冊成功公告就算是已注冊成功了嗎
商標注冊成功公告不能算已經(jīng)注冊成功,對于在公告了之后還要經(jīng)過三個月的異議期,如果在這三個月之內(nèi)沒有人提出來異議,那么才能算是注冊成功,但如果存在異議的話,那么商標就不能注冊成功。
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不等于核準注冊,也就是說該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quán),只有在公告期內(nèi)無人提出提議或者提議裁定不成立,由商標局刊登注冊公告,該商標才予以核準注冊。
經(jīng)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任何人如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均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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