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也需要審查,只有通過或不夠,也需要通過公告,然后注冊成功,所以你知道商標公告是否注冊?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明白。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一、商標公告是否注冊?
商標注冊的成功公告不能算是注冊的成功。公告后需要三個月的異議期。如果這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可以算是注冊的成功。但是,如果有異議,商標就不能成功注冊。
初步批準公告的商標不等于批準注冊,即商標申請人尚未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商標局只有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建議或者裁定不成立的,才能批準注冊。
初步批準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認為初步批準的商標違反《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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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商標注冊公告
商標局對初步審定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上停止第一次公告,叫初步審定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發(fā)布商標申請人稱號、地址、代理人、申請日期、受理號碼、初步審定號碼、商標圖樣、指定商品等狀況。商標局向申請人免費寄送一本,以便知悉。
三、商標注冊公告后多久可以拿證書
商標注冊公告后可以領取紙件的注冊證書的時間沒有具體規(guī)定,可以咨詢商標局。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qū)別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記。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也就是說,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注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jù)。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標志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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