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需要向產(chǎn)品申請商標時,我們都需要攜帶相關的證據(jù)和材料。那么,商標無效宣告程序是什么意思呢?商標無效申請的條件?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整理了相關內(nèi)容,讓我們一起了解。
一、商標無效宣告程序是什么意思?
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nèi),第一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限制。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nèi)作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為第三方參與訴訟。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按照前款規(guī)定審查無效申報請求的過程中,必須根據(jù)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其他案件的結果,暫停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后,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二、商標無效宣告如何裁定
1、《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2、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
三、如何申請商標無效
根據(jù)不同情形,商標權無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
(一)對于注冊商標有明顯瑕疵如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或缺乏顯著性的商標,商標局可依職權主動無效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無效該注冊商標。
(二)對于不當注冊的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nèi)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無效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對核準注冊前已經(jīng)提出異議并經(jīng)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無效這一注冊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或者無效注冊商標的裁定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