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評估商標的過程中,需要根據(jù)實際流程進行參考。因此,在分割商標的過程中,其相關程序需要三個步驟進行公告處理。接下來,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整理了商標無效公告和評估案件后程序問題的答案,讓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商標被無效宣告評審分案后的程序
商標宣告無效需要三個步驟。首先,當事人提出申請,然后由商標局審查。最后,商標局將結果公布給公眾。具體如下:
(一) 商標局作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作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為第三方參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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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標權無效法律后果
1、商標權的消滅具有溯及力。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對已經(jīng)執(zhí)行或者履行的判決、決定、合同原則上無溯及力。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jīng)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例外:如果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3.1年的過度期。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自宣告無效之日起一年內(nèi),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三、被無效宣告中的商標受法律保護嗎
商標無效宣告,指商標所有人或利害關系人認為注冊商標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guī)定。當商標被宣告無效時,自申請之日起即為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發(fā)現(xiàn)別人已經(jīng)注冊了你的商標,并且該商標已經(jīng)被商標局核準注冊,可以通過商標無效來索回自己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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