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申請自己的商標,但有時有些人秘密使用我們的商標,我們會非常生氣,此時我們可能會選擇起訴商標侵權人。那么,起訴商標侵權的步驟是什么呢?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編輯向您介紹相關內容。
一、商標侵權被起訴步驟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法院提交訴狀。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通知當事人支付訴訟費,并在支付費用后立案。
3、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答辯。
4、證據(jù)交換。
5、開庭審理。
6、合議庭作出裁決的,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提出上訴; 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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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標侵權案被告怎么辨
(1)、正當使用抗辯
(2)、在先使用抗辯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xù)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qū)別標識。
(3)、合法來源抗辯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下列情形屬于 被告能證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1、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jù)且經查證屬實或供貨單位認可的;
2、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
3、有合法進貨發(fā)票且發(fā)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
4、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4)、權利商標未使用抗辯
三、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標準
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標準如下: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的規(guī)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制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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