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但在法律規(guī)定很多事情都要注意時限,畢竟,很多事情無論是調查和證據(jù)收集,超過這段時間,難度會翻倍,所以訴訟時限也從現(xiàn)實的角度來看,商標法屬于知識產(chǎn)權,今天興悅達助力財稅小化妝討論法律問題是商標異議裁定期限。
一、商標異議答辯
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批進入初審公告后的三個月異議期間,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商標異議程序將啟動。申請注冊的商標成為異議商標,即使已發(fā)布注冊公告,注冊公告無效(注:為及時出版“商標公告”,商標注冊公告往往在異議期滿前幾天,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限前幾天甚至最后一天,加上郵寄所需的時間,將出現(xiàn)異議和“注冊公告”)。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取決于商標局對該商標的異議裁定。
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商標局將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和證據(jù)材料的副本交給異議人,限制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之日起30日內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二、商標異議申請具體要求有哪些
1、一件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號的商標提出異議,每件異議申請書件應提交一式兩份。
2、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印,有關證據(jù)應編排目錄及相應的頁碼。
3、被異議的商標及其初步審定號類別、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請人為準)的名稱及地址務必填寫清楚;被異議商標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還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
4、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務必填寫清楚,并在申請人章戳位置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須簽字或蓋章)。
5、異議人身份證明: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企業(yè)印章)、身份證復印件等。
三、商標公告以后什么時間內可以提出異議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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