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申請是公民的一種權利。在享受商標保護的同時,也允許在一定時間內(nèi)對商標提出異議,表明中國越來越重視商標保護。因此,我們必須想知道,商標異議申請是否被接受?接下來,由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商標異議申請不受理的情況
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商標局不予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解釋原因: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出的;
(2)申請人的主要資格和異議理由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
(三)沒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的;
(4)同一異議人以同樣的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jù)再次申請同一商標的異議。
因此,如果您的商標被注冊,您必須準備好所有的商標異議申請材料,然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出異議,否則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二、商標異議期可以使用嗎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商標異議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不能體現(xiàn)已注冊商標的標志,畢竟被異議的商標,是處于商標注冊的公告期,商標注冊流程還沒有完成,并沒有獲得商標權,屬于注冊申請中的商標。但是,商標異議期可以使用TM標志來標明該商標是注冊申請中的商標。
三、商標狀態(tài)異議申請注冊發(fā)文結束
商標異議申請收文結束是商標異議申請的流程之一,表明進度,商標異議申請收文結束。
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nèi)對經(jīng)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異議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jù)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于答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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