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所有權一方授權,擅自使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侵犯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那么,侵犯注冊商標的行政處罰標準呢?讓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介紹!
一、侵犯注冊商標行政處罰標準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志,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產品商標侵權罰款可以起訴中間商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jù)上述條款:
(一)若終端銷售者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是明知的或者應該知道的,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在此前提下不能起訴中間商承擔賠償,而應該配合主管部門進行查處。
(二)若終端銷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應提供證據(jù)證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則不承擔賠償責任,若已罰款的,可申請退回,不必要起訴中間商承擔賠償,若終端銷售者認為中間商給自己造成了損失,也可起訴中間商對自己進行一定的賠償。
三、商標侵權糾紛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1、協(xié)商其優(yōu)點在于避免訴累、不傷和氣、可由競爭對手變?yōu)楹献骰锇椤?/p>
2、請求行政機關處理其優(yōu)點在于程序簡便快捷、可以及時制止侵權。
3、向人民法院起訴其優(yōu)點在于手段多、效力強,但程序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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