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的概念是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對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一般來說,只有在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才會發(fā)生。因此,我們需要對這方面有一定的理解和理解。接下來,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為您整理了商標異議結果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商標異議結果多長時間?
答辯商標異議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如果商標被提出異議,申請人可以在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辯護。申請人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可以委托專業(yè)機構提出商標異議辯護。代理機構可以根據(jù)異議人提出的異議原因逐一反駁,提高異議辯護的通過概率,確保申請人能夠順利獲得注冊證書。
公告后3個月內可以提出異議;即使商標注冊,他也可以在3年內提出爭議,看看對方對該商標的重視程度,因為無論是異議還是爭議都需要成本。
商標異議是指根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對商標局初步批準和公告的商標提出反對意見,要求商標局不得注冊被異議的商標.提出異議的人為異議人,異議商標申請人為異議人.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對商標局初步審批、公告的商標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在商標公告期三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異議.那么異議的原因是什么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使用《商標法》禁止的標志。
2、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同一或者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或者初步批準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3、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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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標異議申請必需提交材料
申請商標異議材料的要求是:
(一)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二)能夠證明申請人主體適格、申請異議的基本事實、申請理由、申請依據(jù)、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證明等內容;
(三)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異議材料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
(一)商標異議申請書;
(二)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三)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為由提出異議的,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證明。
商標異議申請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并附送有關證據(jù)材料。
三、商標異議補正申請材料
(一)商標異議申請書;
(二)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并附有關證據(jù)材料;
(三)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四)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五)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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