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商標的重要性,所以當有人的商標被侵權時,我們可以找到另一方協(xié)商解決。那么,如果發(fā)現(xiàn)該商標被侵權了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了解。
一、發(fā)現(xiàn)商標被侵權怎么辦?
第一步是注意證據(jù)的收集。因為只有在證據(jù)充足的情況下,行政執(zhí)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才能盡快確定某一行為是否是侵權行為。
第二步是咨詢專業(yè)機構。專業(yè)人士將對案件進行初步分析,并對細節(jié)提出專業(yè)建議。
第三步是制作投訴書或起訴書。在制作投訴書或起訴書時,應注意事實和語氣的有效結合,以促進案件的順利進行。投訴書或起訴書是直接影響案件過程的最直接因素。建議委托專業(yè)人員完成。
第四步,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侵權利潤或侵權損失。
二、哪些情形構成商標侵權
以下這些情形構成商標侵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商標侵權的具體賠償數(shù)額標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第六十三條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權利人因侵權而產生了事實上的損失,構成了侵犯商標權的賠償金額;而在侵權的損失無法明確的情形下,就可以根據(jù)侵權人因為這一行為而得到的利益來確定;兩種方法都不能確定的,就可以通過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shù)來具體確定。而對一些有惡意、情節(jié)上比較嚴重的侵權行為,則可以判罰用上述方法確定金額的一倍之上,三倍之下。
對于這條法律規(guī)定,還應了解到的有以下幾點:
(一)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指的是什么?根據(jù)2002年10月12日發(fā)布的《最高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一文件,可以知道這一損失是由權利人被侵權而引起的其銷售商品減少量或侵權商品的售出數(shù)量乘以其單個利潤來計算得到的。除此之外,侵權人還需要賠償給權利人一部分合理開支,即權利人為了使侵權行為停止而付出的花銷。根據(jù)最高法解釋規(guī)定,權利人或其代理人對這一侵權行為調查和取得證據(jù)的合理費用、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律師費用都算在賠償金額合理開支內,只不過后者還應當看當事人有沒有提出訴訟請求,以及法院根據(jù)具體情況作出的判定。
(二)賠償金額因“侵權所得到的利益”來確定,那么這個利益又該怎么算?根據(jù)最高法解釋,這一利益可以根據(jù)侵權商品銷售出的數(shù)量乘以其單位利潤來得到,如果侵權人惡意侵害權利人權利,且較為嚴重的,需要賠償原金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除去這些賠償之外,當然還應該算上合理的開支。
(三)法院會通過權利人的意見和所提交的證據(jù)內容來確定賠償金額。具體來講就是說,因為權利人已經舉證完全,且掌握著主要資料,所以人民法院就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交涉及侵權行為的賬簿、資料之類的材料;假使侵權人不提交或者提交的材料是不真實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通過權利人提出的意見以及提供的證據(jù)材料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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