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公司遇到了很多商標問題。商標注冊申請后可以使用。商標注冊后,相關部門將向社會公布。那么,商標注冊公告后如何反對呢?接下來,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將介紹商標注冊公告后如何反對及其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您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商標注冊公告后如何異議?
(一)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說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批號、初步審批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相關證據后,應當將異議書副本送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當自收到異議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
(三)糾正(非必要流程):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后,發(fā)現異議申請書中存在問題需要糾正的,應當向異議人或者商標代理機構發(fā)出糾正通知,限期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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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標注冊流程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fā)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fā)商標證書。(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三、民辦學校商標注冊程序
(一)商標(LOGO)設計;
(二)商標檢索查詢;
(三)確定商標類別;
(四)準備申請注冊資料;
(五)申請注冊資料提交;
(六)注冊商標審核;
(七)注冊商標成功。



鄂公網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