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保護商標權,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商標權,侵犯商標權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侵犯商標權的現(xiàn)象更為常見,中國行政機關對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進行了處罰。那么,如何懲罰侵犯商標權呢?現(xiàn)在跟隨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具體了解。
一、如何處罰侵犯商標權?
商標侵權的處罰主要是行政機關對商標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處罰。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志的工具。違法經(jīng)營金額超過5萬元的,可以處五倍以下的罰款。無違法經(jīng)營金額或者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或者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可以證明該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解釋提供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當事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金額,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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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chǎn)品商標侵權認定如何認定
使用侵權指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
關于“類似商品”的認定,應以商標注冊證書中核定使用的商品為準。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看兩種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點,消費對象、銷售渠道是否相同。
對“近似商標”的認定通常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1、兩個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否相同或相類似;
2、兩個商標的標識的主體部分是否相近似。
具體認定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作為評判的主觀標準,并采用整體比較與商標顯著部分比較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
實踐中多以商標的音、形、義三個要素考察。即讀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直觀上的誤認;意思是否相同等來判斷。
銷售侵權行為的認定:
在認定這類商標侵權行為時,不以銷售商是否有過錯為前提,只要銷售商客觀上銷售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即可認定侵權成立。
但銷售商在證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說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商標侵權判決停止侵權后再次起訴可以嗎?
(一)判決了就不能再起訴了。
(二)如果判決書有錯誤,可以申請再審。
(三)如果被告不給錢,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
(四)《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五)《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六)《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規(guī)定,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
(七)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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