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的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使用類似商標或者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或者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志。
一、法律規(guī)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志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注冊商標并將更換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的;
5.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商標侵權一般要賠多少錢
商標侵權一般賠償五十萬元以下。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shù)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興悅達助力財稅提醒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shù)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shù)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shù)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shù)額。
三、侵犯商標權行為是什么
侵犯商標權行為是指侵權人未經商標權利人的許可,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權利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或是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等的行為。權利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并且消除侵權所影響,再依法承擔賠償相應的損失。



鄂公網安備 4201050200147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