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商標異議,也就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在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對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經(jīng)過上報局初步審定,同時刊登公告的商標方面提出發(fā)對的意見,請求商標局不要予以注冊,那么,商標注冊公告期間可以提異議嗎?這個問題興悅達助力財稅小編下面介紹一下!
一、商標注冊公告期間可以提異議嗎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注冊商標有什么條件
1、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件。
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是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
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
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jīng)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6、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三、要向誰申請商標注冊
要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guī)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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