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到公告程序的,在三個月內的異議期,只要他人有異議都可以提出,但該商標是被宣告無效還是授予商標證書的,需要看異議是否成立,若成立則無效,反之則頒發(fā)證書。以下由興悅達助力財稅編輯為您介紹商標注冊公告可以提出異議嗎以及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一、商標注冊公告可以提出異議嗎
答案是在商標注冊公告后3個月內,當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后的3個月異議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該申請注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被刊發(fā)注冊公告的,該注冊公告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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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注冊商標才能更加容易通過
1、選擇正規(guī)誠信的商標代理公司。
2、注冊多幾件商標或者等注冊成功再使用。在委托注冊商標的時候盡量多想幾個品牌名稱注冊,這樣做的目的是降低企業(yè)經營風險。
3、注冊商標的時候盡量不要想著傍名牌。很大一部分企業(yè)注冊商標的時候都是想著與該行業(yè)的標桿品牌起一個相似的名字,其實并非不可取,但是必須要聽取代理人的意見再結合自己的想法來定名字,切勿盲目莽為。
4、注冊商標切勿貪小便宜。
三、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
1、勿輕信保證成功的承諾;
2、勿輕信加急辦理的承諾;(直接去商標注冊大廳申請辦理的商標,當場可領到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3、警惕多次收取費用;
4、謹慎對待代理機構的分期付款
5、勿信商標公告收費。
6、勿信保證拿到受理通知書。(只要資料合格,受理通知書是肯定100%下發(fā)的。受理通知書不等于商標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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