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申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需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guī)定》第六條,申請從事職業(yè)中介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開展業(yè)務必備的固定場所、辦公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三)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資料
1、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yè)中介活動行政許可申請表(含告知承諾書)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簡歷
4、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勞動合同及單位繳納社保證明)
5、注冊地房產使用證明
6、工作設備情況
7、工作規(guī)范和章程
8、可行性研究報告
辦理人力資源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 申請人準備好所有申請材料后,前往服務大廳的“單一事項綜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接收和核對。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將出具《受理通知書》;如果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將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
3. 窗口工作人員將已通過形式審查的材料轉交審查人員。審查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對材料進行實質審查,并通知申請人關于現場踏勘、審圖和專家評審的具體要求和時間。
4. 實質審查完成后,審查人員將材料轉交批準人員。批準人員將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實質審查意見,在承諾的辦結時限內作出批準或不予許可的決定。不批準的情況下,需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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