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法務部品牌保護組官方公布了“假冒小米手機后蓋注冊商標侵權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據(jù)介紹,自 2024 年 3 月份開始,被告人李某雇傭另四位被告人開始加工假冒小米等注冊商標的手機后蓋并銷售。2021 年 5 月 13 日,五位被告人被抓獲,現(xiàn)場查獲假冒小米等品牌注冊商標的手機后蓋共計 16 余萬個,共價值人民幣 1600 余萬元。
判決方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chǎn)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guī)定,主犯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50 萬元。其余 4 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七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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