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證,是指具有涉外公證業(yè)務權(quán)的公證處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實給予證明的活動。辦理流程比較繁瑣,有許多注意的地方。為了方便大家理解,小編整理以下關(guān)于辦理出生公證的相關(guān)注意事項,一起來看看吧。
一、辦理出生公證的相關(guān)注意事項
辦理出生公證注意事項有:
(一)公證書中的當事人姓名要真實,有特殊要求的,必須認真審查核實后再予證明。當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簡化字。在外文譯文中,要使用漢語拼音。為便于當事人使用公證書,對有曾用名的,經(jīng)有效證明,應在公證書上同時證明。
(二)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證證明的核心內(nèi)容之一,務必準確、真實,并有確鑿的證據(jù)。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沒有身份證以戶籍證明或出生證明為準,無上述證明,參照其他證明(如檔案、護照等),一律采用公歷。
(三)公證書中當事人的出生地點應明確、具體,地名應寫全稱。出生地址應寫到市、縣,根據(jù)使用地(國家)要求,也可寫到鄉(xiāng)、村或城鎮(zhèn)街道。
(四)出生證明當事人父母要寫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號注明,如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yǎng),應注明養(yǎng)父母姓名,對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證書,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要求,不寫生父姓名等等。
二、辦理出生公證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1、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國內(nèi)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在國外的,應提供護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簽證);申請人是港、澳、臺居民的,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回鄉(xiāng)證、臺胞證;
2、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的醫(yī)院出生證明,如申請人沒有出生證明,可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派出所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出生證明。
三、出生證明公證辦理需要的材料
1、公證申請人身份證件
現(xiàn)住國內(nèi)自然人提供:(1)身份證;(2)戶口簿
現(xiàn)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2)戶口簿或國內(nèi)注銷戶口證明;(3)身份證(若有)
2、父母身份證件
3、父母結(jié)婚證;如父母離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記的《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2)法院《民事調(diào)解書》或(3)法院《民事判決書》和生效證明書
4、出生證/獨生子女證
5、親屬關(guān)系公證證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填寫)(如上述1~4均齊備不需提供)
6、照片:所需張數(shù)依所需要公證份數(shù)+1張?zhí)峁?,為同底版兩寸證件照片
7、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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