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稅務部門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注意啦,期末留抵退稅退還增值稅后,如何在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什么時間開始抵減?下面帶您了解相關操作。
問題1: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抵減城建稅計稅依據(jù)從什么時間開始,當期未抵減完的是否可以結轉抵減?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6號】:“納稅人自收到留抵退稅額之日起,應當在下一個納稅申報期從城建稅計稅依據(jù)中扣除。
留抵退稅額僅允許在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jù)中扣除。當期未扣除完的余額,在以后納稅申報期按規(guī)定繼續(xù)扣除?!?/p>
劃重點:留抵退稅額僅允許在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確定的城建稅計稅依據(jù)中扣除。
問題2:企業(yè)收到稅務部門核準增值稅免抵稅額,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征收的城建稅,是否可以用增值稅留抵退稅額抵減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
答:可以,增值稅留抵退稅額抵減城建稅的計稅依據(jù),包括增值稅免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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