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制造企業(yè)的委托加工業(yè)務,有2模式:
1.購銷模式--即企業(yè)(委托方)先將原材料或半成品按照一定價格出售給購買方(受托方或供方),并確認銷售收入實現(xiàn),待對方加工后,再按原有出售價格加上加工費,將貨物回購作為庫存的操作模式。此模式不屬于真正意義的委托加工,因對實物管理便捷等優(yōu)點,在實際場景中普遍使用。
2.委托加工模式,即企業(yè)將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給受托方,受托方對其進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費和代墊輔料費用。這種模式是嚴格符合增值稅中《委托加工》的定義,但存在實物管理難以及成本核算復雜等缺點。
外貿企業(yè)委托加工出口業(yè)務,為4種模式:
第一種,國內采購原材料委托加工;
第二種,一般貿易進口原材料委托加工;
第三種,來料加工委托加工;
第四種,進料加工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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