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子近日收到小伙伴私信:會計專業(yè)畢業(yè),找到了一份會計工作,可是卻不知道月末怎樣去處理增值稅的結轉,也在網(wǎng)上找了很多答案,可是五花八門的處理不知道究竟哪個才是最正規(guī)的~
其實很多小伙伴都有這個問題,所以桔子今天具體地給大家講一講~(都是干貨!記得收藏并轉發(fā)給自己的會計小伙伴們~)
我們首先需要知道一個公式:當期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稅額-進項稅稅額+進項稅轉出稅額-上期累計留抵進項稅額。
如果是正數(shù),就表示當期應交增值稅,如果是負數(shù),就是截止本期累計留抵增值稅。
小伙伴會問了:那么我們在賬上怎么看出來留抵稅額到底是多少呢?
留抵增值稅在賬上的體現(xiàn)方式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這個二級科目的借方余額(三級科目可能有已交稅金、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轉出、轉出未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等)。
接下來,我們來一起驗證這個結論。
當月應交稅額<0時:
例如:當月進項稅100元,進項稅轉出10元,銷項稅80元。
此時我們不進行會計處理,賬上自動形成留抵稅額=100-10-80=10元。
如果上期累計留抵20元,那么本期累計留抵20+10=30元。
按照留抵稅額在賬上體現(xiàn)方式來看:
期初留抵20,即期初借方余額20。
本期: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8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10
此時我們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的借方余額為本期借方余額10+期初余額20=30元,與結論一致。
【小白釋義】留抵稅額只指企業(yè)增值稅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的差額,可以留待下期進行抵扣。
當月應交稅額>0時:
例如:當月進項稅100元,進項稅轉出30元,銷項稅80元,留抵稅額0元。
【小白提示】需要轉出進項稅的情形會在下篇文章中分享。
按公式計算應交增值稅80-(100-30)=10元,此時需要將差額10元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大家不要被這個名字所迷惑,其實它是類似于“未分配利潤”的一個歸集科目。
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yè)未交的增值稅;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yè)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1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
下月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
貸:銀行存款 10
那么,未交增值稅科目就平了。
我們來看看本月的增值稅留抵情況:
借方三級科目明細:進項稅額100,轉出未交增值稅10
貸方三級科目明細:銷項稅額80,進項稅轉出30
此時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借貸相等,沒有余額,表示留抵稅額為0,與計算公式計算出的結論一致。(應交稅費計算出正數(shù)10元,表示應交增值稅,沒有留抵稅額)。
為了說明清楚,我們再舉個上期有留抵的情形,已經(jīng)明白的小伙伴可以跳過:
假如上期有累計留抵稅額20元,其他條件不變,那么當期應交稅額=80-(10-80)-20=-10元,負數(shù)表示當期應交稅額為0,而本期累計留抵稅額=10元。
此時,應交稅額<0,就變成了上述第一種應交稅額<0的情形,那么
借方三級科目明細:進項稅額100
貸方三級科目明細:銷項稅額80,進項稅轉出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的本期貸方余額為80+30-100=10元。
而期初留抵稅額20,也就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額為20元。
綜上,此時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額為20-10=10元。表示本期累計留抵稅額。與計算公式計算出的結論一致。
當月已交稅額>應交稅額:
小伙伴們可能會問了,為什么會出現(xiàn)已交稅額>應交稅額的情況?
因為存在如下納稅情形:一個月內需分次預繳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已交稅金是核算當月計提稅金當月繳納,未交增值稅核算當月計提稅金,下月繳納。
但當期實際的應交稅額還是按照公式來計算的:當期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稅額-進項稅稅額+進項稅轉出稅額-上期累計留抵進項稅額。
所以就需要比較應交和已交之間的差異。
例如:當月進項稅80元,銷項稅100元,當月已交稅金30元,留抵稅額為0.
按公式計算應交增值稅100-80=20元,已交稅金30元,所以多交了10元,
此時,需要將多交的10元轉出。
【重要提示】如果是進項稅100元,銷項稅80元,當月已交稅金30元,那么我們應該轉出多交的30元,而非進銷差額30-(80-100)=50元。因為我們轉出的多交是實實在在付出了款項的多交,只付出了30元,那么最多以30元為限,不能把當期的留抵也轉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
貸:應交稅費-轉出多交增值稅 10
此時,按公式計算的當期累計留抵稅額為:100-80=20,所以應交20元。
借方三級科目:進項稅80元,已交稅金30元,
貸方三級科目:銷項稅100元,轉出多交增值稅10元,
那么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借貸相等,沒有余額,表示留抵稅額為0,與計算公式計算出的結論一致。
可是還多交了10元呢,怎么辦呢?
下期繳納時抵減:
若下月應交30元,按照前文所述方法: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0
結合上期的情況,此時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30-10=20元
于是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
貸:銀行存款 20
未交增值稅科目就平了,多交的10元也在下期抵減了。
小伙伴們可能又會問了,同樣是下期可以抵扣的金額,未交增值稅的借方和留抵稅額(即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個二級科目的借方)有什么區(qū)別?為什么不把未交增值稅的借方并入到留抵稅額呢?
因為未交增值稅核算的是當期的義務,借方是表示當期多交的稅額,而留抵稅額,雖然可以抵扣,但當期并沒有多交。如果下期還需要預交增值稅的時候,留抵是不可以抵扣的,未交增值稅的借方是可以的,因為上期多交了。
當月已交稅額<應交稅額:
例如:當月進項稅80元,銷項稅100元,當月已交稅金10元,留抵稅額為0。
按公式計算應交增值稅100-80=20元,已交稅金10元,所以還需繳納1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
下月繳納時只需按10元進行繳納,未交增值稅科目就平了。
借方三級科目:進項稅80元,已交稅金10元,轉出未交增值稅10元
貸方三級科目:銷項稅100元
表示期末依然無留抵稅額,與計算公式結果一致。
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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