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是蔬菜種植企業(yè),除銷售自產蔬菜外,還收購部分農民蔬菜一并賣給菜市場,都可以免增值稅嗎?
答:農產品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免增值稅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國有糧食購銷企業(yè)銷售儲備糧。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糧食企業(yè)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
2.銷售自產初級農產品。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
3.批發(fā)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若干農業(yè)生產資料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13號)。
4.對從事蔬菜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5.從事農產品批發(fā)、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75號)。
6.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8號)。
根據以上規(guī)定,您符合財稅〔2011〕137號文件的免稅規(guī)定,但免稅的蔬菜品種范圍請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
來源:中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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