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是指轉(zhuǎn)讓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zhuǎn)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shí)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jù)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
其納稅對象:為轉(zhuǎn)讓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chǎn)權(quán)、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計算公式:
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扣除合計*速算扣除系數(shù)
1.扣除合計=購入價格+購入契稅+附加稅+本次印花稅+評估費(fèi)+折舊費(fèi)
2.增值額=售出價格-增值稅-扣除合計
3.折舊費(fèi)=購入價格*5%*年限
4.增值率=增值額/扣除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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