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饒讓亦稱虛擬抵免和饒讓抵免。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在國外得到減免稅優(yōu)惠的那一部分,視同已經繳納,同樣給予稅收抵免待遇不再按居住國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予以補征。稅收饒讓是配合抵免方法的一種特殊方式,是稅收抵免內容的附加,它是抵免方法的一種特殊方式,是稅收抵免內容的附加。它是在抵免方法的規(guī)定基礎上,為貫徹某種經濟政策而采取的優(yōu)惠措施。稅收饒讓這種優(yōu)惠措施的實行,通常需要通過簽訂雙邊稅收協(xié)定的方式子以確定。目前稅收饒讓抵免的方式主要有差額饒讓抵免和定率饒讓抵免兩種。
稅收饒讓具有以下特點:
1.稅收饒讓抵免是締約國之間意志的產物,必須通過雙邊或多邊安排方能實現。
2.稅收饒讓抵免的目的凍在于避免和消除法律性國際雙重征稅或經濟性國際雙重征稅,而是為了使來源地國利用外資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與措施真正收到實際效果。
3.稅收饒讓抵免是在抵免法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一種特殊的抵免制度。
稅收饒讓抵免的適用范圍一是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等預提稅的減免稅予以饒讓抵免。二是對營業(yè)所得的減免稅給予稅收饒讓抵免。三是對稅收協(xié)定締結以后,來源地國政府依據國內稅法規(guī)定的新出臺的稅收優(yōu)惠措施所作出的減免稅,經締約國雙方一致同意,給予稅收饒讓抵免。
稅收饒讓抵免方式主要有:
1.依據國內稅法規(guī)定的減稅、免稅優(yōu)惠,不論所得的項目如何,均享有受饒讓抵免待遇。
2.將國內稅法上規(guī)定的適用稅率與國際稅收協(xié)定中適用的限制稅率之間的征稅差額視為已征稅額,仍依國內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予以抵免。
3.在國際稅收協(xié)定中限制稅率的基礎上再給予的減免稅額,視為已征稅額,仍依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的限制稅率予以抵免。
綜合抵免限額亦稱全面抵免限額。分國抵免限額的對稱。指居住國政府對居民計算抵免限額時,把其所有來自國外的所得匯總計算1個抵免限額。計算公式為:
綜合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本國稅率)國外應稅所得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在居住國所得稅稅率為比例稅率的情況下,綜合抵免限額的計算公式還可以簡化。因為國內外應稅所得額之和與公式中的分母是一致的,因此,按照計算規(guī)則,這二者可以相互約掉。簡化后的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抵免限額=國外應稅所得額本國稅率
綜合抵免限額的計算方法比較簡單、方便。按綜合抵免限額的計算公式,可計算納稅人所有來自國外(來源國)的所得的稅收抵免限額,與納稅人在這些所有外國(來源國)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進行比較,確定出1個可抵免數額。在此基礎上進行實際稅收抵免,即所確定的可抵免額必定是經比較后的較小者,并以其較小者(允許抵免額)從抵免前按國內外的全部應稅所得額計算的應繳本國所得稅中扣除。當跨國納稅人在一個外國納稅超過了限額,在另一個外國的所得稅不足限額的情況下,采用綜合限額抵免方法,對跨國納稅人來說是有利的。因為他(它)可以用一國的不足限額(即差額稅額)去彌補另一國的超限額,使一部分甚至全部超限額的外國所得稅,也能在當年得到抵免。這種好處是其他限額抵免方法不具備的。但是,綜合限額抵免方法對一主權國家來說,在上述情況下,會影響該國的財權利益。這是因為,納稅人在某一外國的超額部分可以由另一外國的不足限額部分拉平沖銷,即用一國不予抵免的超額部分彌補另一國不足限額應補交部分,即使公式中的分子項目增大,導致可抵免數額增加,從而減少了該國的稅收收入。另外,如果跨國納稅人在某一個非居住國的經營有所得(即有盈余),而在另一個非居住國經營有虧損的情況下,采用綜合限額抵免法,就會把來自非居住國的所得總額沖銷一部分,使公式中的分子、分母同時減少相同數額(即虧損額),從而使抵免限額減少,這對跨國納稅人是不利的,而對居住國政府則是有利的。
例如:甲國某總公司在乙國設立一個分公司,該分公司來源于乙國所得1000萬元,乙國的所得稅稅率為30%。乙國為鼓勵外來投資,對該分公司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這樣,該公司在乙國按稅法規(guī)定應納稅額300萬元,減按15%稅率征稅后,實際只繳納150萬元。甲國政府對該總公司征收所得稅時,對其分公司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不是按實際納稅額150萬元進行抵免,而是按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300萬元給予抵免。這種做法,被稱之為稅收饒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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